中国道教学院2016年研究生班培养方案
(根据《2008年第二届研究生班培养方案》修改)
为贯彻宗教院校的办学方针,根据2002年12月修订的《中国道教学院章程》“有研究生教育,学制为三年”的规定,结合道教实际,并借鉴其他全国性宗教院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经验,对我院第三届研究生班制定如下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的
本届研究生班主要为全国各道教院校定向培养宗教课教师,由各院校推荐,经过系统学习,把学生培养成爱国爱教,德才兼备,具有较高学识,能担任各院校宗教课教学任务。
二、培养方式
原则:立足院内,借助院外;立足教内,借助教外。
具体方法:文化课与专业课相结合;大小课程相结合;院内院外相结合;上课与讲座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考察实习相结合;学习与持修相结合。
三、学生招考
条件:入道三年以上的道教徒,年龄23~35岁,身体健康,信仰虔诚,在各道教学院毕业或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的道教徒。
报考:本人自愿,各道教学院推荐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招生简章》要求,填写《中国道教学院2016年研究生班招生申报表》。
程序:考生凭《考试通知》,到学院指定地点统一参加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学院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并向被录取考生下发《录取通知书》。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学院报到。
考试范围:道教基本义理、道教史、语文、英语。
四、学制及研究方向
学制三年,全日制授课,完成所要求的课程学习及毕业论文,合格后发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研究方向为道教经史。
五、学习时间
2016年3月—2019年1月。
六、辅导老师
导师(教外):
王 卡(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
王宗昱(北京大学教授)
吴受琚(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
朱越利(中央统战部教授)
张广保(北京大学教授)
强 昱(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李远国(四川省社科院研究员)
詹石窗(四川大学宗教研究所教授)
汪桂平(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
章伟文(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教内导师组成员:
丁常云(中国道教协会咨议委员会副主席)
孟至岭(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兼道教学院副院长)
张高澄(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浙江道教学院院长)
周高德(中国道教协会副秘书长兼中国道教学院副教务长)
尹志华(中国道教协会道教文化研究所负责人)
崔理明(中国道教学院教务处负责人)
于崇哲(中国道教学院教研处负责人)
七、教学方式
(一)教外导师提出读书计划,开列专业书目;课堂面授与自学相结合;原则上每周对学生面授一次;写学习报告和课程论文。
(二)教内导师面授经典、阐释教义、传授修身体验、引导培养信仰。
(三)外请教授进行专题讲座及担任政治、外语、历史、古汉语等课程教学。
(三)课程设置
为培养宗教课老师,教学将以研读和阐释道教经典文献为主。课程分为四部分:政治课(必修)、基础课(必修)、专业课(必修)、讲座课(选修)。按学分制计算成绩。
1.政治课(必修):时事政治、国情教育等。
2.基础课(必修):英语、古代汉语、中国通史、世界通史、中国哲学概论、西方哲学概论。
3.专业课(必修):中国道教史、道教文献、道教哲学、基本道经导读、教理教义、道教养生、玄门规范、道教神学、道教易学。
4.讲座课(选修)
八、课程教学安排
按三学期课时数计算,每学期上课16周,每周30课时,总1440课时,主要分在一、二学年上课。政治课、基础课、专业课、讲座课四者的比例约为:1:2:6.5:0.5。具体课程安排见附表。
九、实习及调研方案
(一)基本思路
1.通过实习与见习的功能,提升实习见习的教育研究和社会服务功能。
2.分散与集中相结合。
3.与部分教育实践类课程结合。诸如:教材分析、课堂管理、课堂观察、教育研究方法等课程。
(二)实习教学
1.教学实践:参与本院和地方道教学院的教学讲座活动,实习“教学助理”的角色。时间保证两个月以上。
2.社会调研:根据导师的要求、教学实践和毕业论文写作的需要,适时安排赴外地考察调研活动。
3.赴港参加香港蓬瀛仙馆与香港中文大学合办的道教宫观管理暑期进修班(课程设置尽可能与本届研究生教育方向相关,待商定),并考察香港道教学术研究和道教发展。
(三)组织保障
实习考察由教研处负责组织,制定见习实习规划、时间安排、联络等。
以上教学实习考察均应提交见习、实习报告、调研报告、小论文等。
十、考核方法
(一)完成课题作业及课程论文。
(二)完成课题调研报告。
(三)学习期满,完成三万字以上毕业论文。
十一、毕业方式
(一)评定道教修持,品德修养。
(二)在公开发行的宗教或综合期刊上发表一篇5000字以上的专业性文章。
(三)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十二、后勤保障及经费预算(略)